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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身份证办理
来源:公安分局 日期: 2017-04-06 字号:

  事项名称:办理临时身份证 

  服务类型:户籍身份

  服务对象:本地居民

  受理单位: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

  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办材料:(一)户口簿(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申办条件: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二代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办理程序:户籍在本市的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二代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及正在办理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三个工作日后凭发票和领取凭证到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领取,对急需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受理时可向派出所户籍窗口反映,当天可以领取临时证(节假日除外)。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证件工本费10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2:00,下午2:45至5:45 ;周六上午8:30至12:00 

  承诺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领取证件 

  承办部门处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联系方式:厦门市公安分局0592-2034304;公安局海沧分局0592-6051012;钟山派出所0592-6051005;新阳派出所0592-6517029;海沧派出所0592-6081204;东孚派出所0592-6310594;嵩屿边防派出所0592-6890264;后井边防派出所0592-6518110 

  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是否可以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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