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委托他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
服务类型:户籍身份
服务对象:本地居民,自然人
受理单位:厦门市公安局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否
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办材料: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委托人声明书》
申办条件:特殊情况(如当事人长期在外或行动不便等)
办理程序: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委托人声明书》(委托人在外地可先提供传真件)到委托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受托人声明书》后代为办理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受理手续。
是否收费:是
收费标准:证件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40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2:00,下午2:45至5:45 ;周六上午8:30至12:00
承诺时限:办理申领手续后30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处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是否可以网上申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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