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机构设置、编制核定、领导职数配备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03]44号)和《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员会关于成立海沧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厦海委[2004]2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海沧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海沧区委和区政府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现职军地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从事培养教育青少年的群众性工作组织,由区委直接领导,同时接受上级关工委指导。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 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关工委工作;
- 遵循服从大局,服务中心,发挥优势,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有效补充的方针开展工作;
- 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青少年,着力增强青少年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 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革命传统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
- 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协助办好家长学校;
- 负责筹集、管理、使用关心下一代工作基金,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力所能及的助困助学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办实事、办好事;
- 加强对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和工作的指导;
- 组织老同志开展对青少年工作的状况和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建议。
办公室:6588631
传真:6588631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主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