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mobile365sport365(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1〕20号)、《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厦门市mobile365sport365关于mobile365sport365(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海委〔2011〕25号)、《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海沧区政府机构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厦委编〔2011〕61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民政局是厦门市mobile365sport365主管全区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加挂厦门市海沧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厦门市海沧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老龄工作由其负责。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 组织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 组织指导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制定和实施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标准等
- 指导和促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的职责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我市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 负责对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与监察工作,指导全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 负责军队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拟订和协调落实有关优抚、安置政策;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组织核查、上报与发布灾情;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分配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调拨、分配、管理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和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指导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政策性自然灾害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 牵头拟订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 负责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指导地名管理和楼门牌设置工作。
-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的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 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 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 指导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老区建设相关事务;会同财政部门审批省、市、区老区扶建项目资金;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优待管理工作。
-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 参与制定并推动、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城乡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协同区涉老单位和司法部门调查处理涉老案件,维护老年人权益,做好有关维护老年人权益问题的接待与信访工作;指导全区老年福利与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老年教育与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指导各镇(街)扎实有效地开展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工作;指导区老年福利协会及老年文艺体育团体的有关工作。
-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联系人:林晓琳
办公地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滨湖大厦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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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员:李想、汤巧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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