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党政机构 | 管委会、区政府部门
 
区司法局
引言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mobile365sport365(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1〕20号)、《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厦门市mobile365sport365关于海沧、区人民政府(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海委〔2011〕25号)、《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海沧区政府机构领导职数及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厦委编〔2011〕61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是厦门市mobile365sport365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职责调整
  • 增加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责
  •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 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工作。
  • 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处和法律服务所工作。
  • 指导、监督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工作。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
  • 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海沧区司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基层工作科、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

 

综合科

  • 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实施和检查落实;
  • 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
  • 负责全局公文及内部刊物的收转、分发、投送、收存,及时安排文件的呈阅、传达及催办工作;
  • 负责全局人事、财务、考勤、信息、文秘、统计、保密、文印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 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后勤服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及调度等行政事务。
  •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基层工作科

  • 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 指导和监督管理镇(街)司法所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 指导和监督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民间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工作;
  • 组织指导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 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 承担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法律服务管理科

  • 制定全区法律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148法律服务电话专线工作;建立全区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配合做好全国司法统一考试;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接受、处理与法律服务工作相关的申诉;受理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纪律与职业道德的举报;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相关的政治业务培训与交流;负责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审查、登记工作。
  • 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全区的法制宣传工作,拟订全区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培训各行业、各单位法制宣传联络员,指导开展专业法宣传教育和学法用法活动。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
  • 指导、监督全区各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 收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验;
  • 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承办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宜。

 

派出机构

  • 海沧区司法局下设3个派出机构,分别是东孚司法所、新阳司法所、海沧司法所,司法所主要职责如下:
  •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 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工作;
  • 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 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 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 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 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综合科
联系人:吴冰燕
办公地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滨湖大厦六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6583396
传真号码:6583393
电子邮箱:xmhcsfj@163.com
投诉电话:6583398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

受理科室:综合科
受理人员:吴冰燕
办公地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滨湖大厦六楼
受理电话: 6583396

联系方式
办公室:6589389
值班室:6056148
传真:6589393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滨湖大厦六楼
分享到: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