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主动信息公开 | 新媒体 | 媒体聚焦 | 媒体报道 | 媒体报道
 
我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来源:厦门日报 日期: 2018-01-19 字号:

  海沧率先实现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

  记者昨日从市食安办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厦门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将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方案》明确,我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试点范围为大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包括集体用餐、中央厨房、学校食堂等)等领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鼓励肉制品、软饮料、地方特色食品等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企业参加试点,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障范围包括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施救费用、法律费用等。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方案》要求,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把企业是否投保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对投保企业在品牌战略认定、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同时,我市也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厦门保监局将指导承保机构把投保企业的风险等级与参保情况、保险费率水平等挂钩,并运用责任限额、免赔额等手段促使食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

  据了解,目前,海沧区教育局已统一为区属各民办小学、幼儿园共101所学校的学生投保了“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辖区全覆盖。该保险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资,按照所辖学校的在册人数统一投保,主要保障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经营者因疏忽过失、食品原材料存在安全隐患、第三者的故意等行为导致学生食物中毒后所需的治疗补偿费用。海沧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专项险种在提供经济补偿的基础上,保险公司还将与教育系统建立日常沟通和联络机制,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将拿出应对大面积出险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及防灾防损需求,为学校提供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指导服务。


分享到: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