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道交办工作周报
(8月14日——8月20日)
一、海沧区举办“创建平安单位 争当文明大使”宣传活动
8月16日下午,由道交办牵头,组织海沧交警大队东孚中队、东孚街道办举办“创建平安单位 争当文明大使”宣传活动。海沧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培祥,海沧区道交办常务副主任、海沧交警大队大队长陈高升、东孚街道党工委书记余谓清,东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骏出席本次活动。
活动首先由东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骏致辞,为深入落实“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在辖区各企业员工中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创造事故少、秩序好的良好交通环境。
海沧区道交办常务副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陈高升带领全体参会人员郑重宣誓,坚定营造良好交通环境信心。海沧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培祥宣布活动启动仪式正式开始。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为“交通安全宣传大使”颁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大使旗帜”,并在“遵守交规,从我做起”的承诺板上签名。随后,企业员工代表上台接受“交通安全宣传大使”赠送和佩戴安全头盔,表示戴上头盔、带上安全。最后,全体人员观看了《珍爱生命 牢记交规》交通安全宣传片。
二、厦门市公安局道安办到分局检查指导道安工作
8月17日下午,厦门市公安局道安办苏清坤带领相关人员到分局交警大队检查指导道安工作。海沧区道交办常务副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陈高升、海沧区道交办副调研员曹杰、交通事故预防处理中队中队长贺满才、区公路局和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期间,检查组重点查看了交警大队和公路分局道安工作台账,详细了解了辖区公路事故多发情况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对前期工作成效给予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区公路局要主动配合区道交办、交警大队开展好道路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结合今年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针对地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治理;三是公路局要重视日常“巡查”和“回头看”工作,建立常态工作机制。
三、道路畅通专项情况
(一)占道施工路段监管方面
城管执法局本周累计纠正占道经营1525起,流动摊贩1598起;协助处理乱停车186起;
渣土车查扣情况:累计出动725人次,查处违规渣土车13辆,其中污染道路10起,不按指定地点倾倒3起。
(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设施维护方面:组织牵头市政中心维修海沧大道人行道25㎡,施划热熔标线30㎡,更换标志牌2套,维修沥青路面100㎡;海富路维修人行道35㎡、路平石19m;滨湖路维修人行道26㎡、路平石26m;海发维修人行道16㎡;海达南路维修透水砖14㎡;南海路维修人行道30㎡;新嘉路维修人行道23㎡、树池石19m;新光路维修人行道22㎡;阳泰路维修人行道22㎡,树池石21m;鼎山路维修人行道25㎡;杨厝路维修人行道13㎡,维修井盖2座;阳明路维修人行道43㎡,维修井盖1套,维修标线50㎡。
(三)交通示范路执法情况
钟山中队查处滨湖路、滨湖北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99起,非现场执法14起,现场执法82起,扣车57辆,其中醉酒0起,酒后驾车0起,涉牌13起,涉证40起,不戴安全帽5起,超员1起,其他车辆超员1起,不戴安全带0起,其他违法22起。
四、隐患排查
8月16日,海沧交警大队海沧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马青路别克4S店门口路段(双向)存在道路地基沉降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中队建议有关单位及时对地基沉降的道路进行修复。
处理情况:我办接到情况后立即联系路桥公司抓紧对此道路进行修复。
五、道安综合整治工作
(一)海沧交警大队开展全省涉酒统一行动。为加大对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上级统一部署,8月18日21:30至次日凌晨3:00,交警大队组织出动34名警力,开展全省“涉酒”统一行动。
行动中,执勤人员分别在新美路翁角路口、新景路翁角路口和海裕路沧林二路口设置三处临时拦查点,重点打击涉酒驾驶、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五类十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共拦查车辆433辆次,查处“五类十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01起,其中醉酒驾驶2起、酒后驾驶9起、超员24起、货车超载2起、涉牌涉证99起、其他违法行为65起,依法暂扣违法车辆73辆,依法拘留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人员1人。
(二)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情况:交警大队本周组织交通专项整治行动2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292起,其中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335起,查扣机动车544辆。
(三)我区开展渣土车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5次、专项执法行动9次,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车辆83辆次,共检查车辆146辆,查处车辆15辆。
(四)区交通局对辖区内3家普通货运企业、5家危险品企业安全检查,共检查出安全隐患9条,重大安全隐患0条,整改率100%。
GPS抽查:抽查辖区5家旅游客运企业的GPS运营情况,共抽查车辆138趟次,未发现疲劳驾驶、超速、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五)8月14日至18日期间,区交通局联合海沧交警大队对厦门市海沧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公交集团海沧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进行第三季度双随机暨厦门会晤期间公交、农客基本情况再排查及安检措施再落实安全检查,出动就业人员8人次,提出处理意见4条。
(六)根据厦门会晤安保组工作安排,我区对4S点维修区开展第三季度双随机暨厦门会晤期间维修企业维修资质核查,共检查维修企业2家,出动检查人员4人次,提出处理意见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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