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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残疾人收入不计入家庭范畴
日期: 2010-05-25 字号:

  日前,海沧区户籍残疾人本人月收入已不计入家庭收入范畴,以确保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低保范围,提高残疾人家庭生活质量。据悉,此举在全省尚属首创。 

  据悉,海沧今年新增加“农村重度残疾人在市、区财政代缴的基础上,由各镇(街)再按最低缴费标准的50%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条款,即对农村重度残疾人按100元最低参保标准由各级财政全额代缴,实现了残疾人个人“零缴费”,使新农保的惠及点更加深入,缩小了残疾人保障体系和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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