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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添新补助
来源:海沧区残疾人联合会 日期: 2012-12-13 字号:

  市政府近日出台新规,自20121121日起,具有我市户籍5年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8周岁);无固定收入;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可获得300元生活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不计入残疾人家庭收入,同时也可享受低保政策、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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