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中,海沧区妇联以提高妇女整体素质为重点,以帮助妇女增收致富为核心,以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为抓手,迈好“三大步伐”即做好宣传引导、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工作,营造想创业、能创业、创新业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区创城工作深入开展。
一、坚持宣传引导,鼓励妇女想创业
一是送理念,提高创业意识。在全区妇女中大力弘扬“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精神,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教育妇女摒弃等、靠、要思想,树立敢闯敢试、即时就业、艰苦创业的新观念。二是送知识,提高整体素质。以“女性大讲坛”为载体,每年至少举办法律、家庭教育、卫生等知识培训各10场以上,提升妇女群众的整体素质,夯实她们的创业心理基础。近几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96场次,培训人数达21978人。三是送信心,激发创业热情。举办创业主题座谈会,组织成功创业女性事迹报告会巡回演讲,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激励和导向作用。推出妇女创业典型系列报道,宣传培育林春梅、林秋红、陈雅勤等一批创业典型,激发广大妇女的创业热情与创业信心。
二、坚持多管齐下,引导妇女能创业
培训是就业、创业的基础。我们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广大妇女创业就业的竞争力。一抓调查研究,破解决策难。坚持调查研究先行,与厦大社会学系联合开展“海沧区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题调研, 2009年开展“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运行情况“回头看”专题调研,为拓宽妇女创业就业提供依据。二抓培训,破解技术需求难。组织实用技术培训、农函大培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科技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订单式”培训,力争做到“三结合一提高”,即培训与企业需求结合、培训与就业结合、培训与发证结合,提高受训妇女上岗率。组织广大妇女开展烹饪、电脑应用、物业管理、收银员、网店经营等实用技术、创业培训45场次2250人。三抓“指导员”建设,破解就业指导难。在广大基层妇联干部中提出“做带头创业致富的典型,做带领妇女创业的典范”,引导基层妇女干部走村入户了解妇女群众“缺什么”、“要什么”,妇女干部要“做什么”、“怎么做”等实践活动,成为妇女创业就业的引领者、指导者和服务者。基层妇女干部熟悉掌握“海沧区妇女创业扶持资金”的发放条件、操作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帮助妇女群众走上创业致富路。
三、坚持服务指导,扶持妇女创新业
在近几年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探索和实践中,海沧妇联通过争取资金、开展帮扶,不断拓宽妇女就业帮扶的工作渠道,收到了良好的实效。
一是资金投入“三级跳”。厦门市“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运行的5年期间,海沧区在妇女创业就业的资金投入实现“三级跳”。2005-2006年间,区妇联通过“化缘”,每年向农林水利局争取2万元的配套资金,用于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创业资金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第一跳”;2007-2009年申请自有专项资金2万元,用于扶持妇女创业,实现了从自筹资金向专项资金的“第二跳”;2009年年底,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对妇女创业就业、妇女实用技术培训、低保妇女健康的资金投入,设立全市第一个区级妇女创业发展资金,每年投入20万元专款用于妇女创业的小额贷款贴息及补助,实现了“第三跳”。这三跳,实现妇女创业发展资金从无到有、从少到多。近五年来,市、区妇联已为86名创业贫困妇女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款15.3万元,为65位创业女性发放小额贴息贷款323万元,贴息金额达到近20万。特别是2010年“海沧区妇女创业扶持资金”启动后,上半年海沧区妇联、海沧信用社已为31名女性发放155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为20名创业女性发放了4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资金,帮扶资金已达13万余元,较好地解决妇女创业资金缺乏的难题。
二是帮扶工作“三步曲”。全区各级妇女组织以资金服务及项目带动为抓手,扎扎实实用准、用好创业扶持资金。首先,“睁大眼睛”如实推荐。把基层真正想创业而又经济困难的妇女,特别是经营“六小行业”(小餐饮、小杂货店、小加工、小作坊、小养殖、小维修)的创业妇女“挖出来”,层层推荐。其次,“擦亮眼睛”实地调查。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并举、实地调查为主、书面审查为辅的方法。严格根据家庭确实困难、依托一定的项目予以创业、有辐射带动效应的三个条件把好关,将资金“用准”。根据实际情况为创业妇女“量体裁衣”,将资金“用实”。 第三,“眼光放远”适时回访。建立长效机制,将创业就业回访工作作为区妇联的日常工作列入常态化管理。对于扶持的项目,采取定期、不定期电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回访,掌握资金运用动态,了解创业过程中的困难,确保扶持资金“用好”。
三是多方服务“大联唱”。海沧区各级妇联不断加大协调服务工作力度,协调人劳、教育、科技、农林水、信用社等部门,通过科技推动、项目拉动、示范带动、多方联动、跟踪管理等途径,为妇女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特别是联合海沧信用社开展小额信贷工作,促进了小额信贷的良性循环。特别是海沧信用社,在妇联小额贴息贷款一年期限到期时,能根据贷款户的实际需求,继续予以部分贷款户低息贷款,对妇女创业“上马时扶一程,发展时送一程”,充分发挥妇女创业发展资金的造血活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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