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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司法局试点建设“法治家园”
来源:司法局 日期: 2014-04-21 字号:

  为全面推动海沧区“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扎实开展,为建设“美丽厦门·活力海沧”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近日,海沧区司法局以新阳街道兴旺社区为试点,建立“法治家园”。

  该“法治家园”坚持以政府主导、社区居委会组织、居民共同参与的形式,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有效整合社区居民和各类法律服务志愿团队的力量,引导社区居民积极投身法治建设,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开设“百姓法治讲堂”、开展“争做法律明白人”活动、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心”行动、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和“阳光调解”活动等,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使社区居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推动社区自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为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目前,海沧区司法局已于215日和312日在兴旺社区开展了“美丽兴旺·斗阵闹元宵”法律灯谜有奖竞猜和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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