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展示外来务工女性在“美丽厦门?活力海沧”建设中所做的贡献,弘扬巾帼爱岗敬业、奉献第二故乡的风采,区妇联、区委宣传部等七家单位在全区开展推选“十佳外来女员工”活动。
参选条件及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特区。
2、积极参加科技、文化、法律知识学习和各种技能培训,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本岗位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社会公德,热心参与社会活动和公益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
4、非厦门市常住户口,持有暂住证,在海沧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外来女员工,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1周岁至4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已评选为海沧区“十佳外来女员工”者,本次将不再推荐评选。
评选办法:
本次“十佳外来女员工”参评人员推荐采取单位团体推荐方式。提名推荐时,须填写申报推荐表,提供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及有关荣誉获奖证明、户口、身份证和暂住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式贰份报送区妇联(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文化中心区妇联3412室,邮编:361026,电话:6583720),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
申报推荐表可向区妇联领取或登录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bjiashan.com)下载。组委会将根据推荐名单进行调查、审核,经审核确认后,交由评委会投票决选出海沧区第六届“十佳外来女员工”和“优秀外来女员工”。
评选程序:
筹备酝酿——-提名推荐——调查初选——提名审核——公示——异议处理——综合评定——授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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