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海沧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海沧区政府重视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并指出还存在部分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有待提升、养老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的同时,会议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强化日常工作的检查考核,健全老年工作者队伍,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老年文体健身活动,不断提高老龄工作整体水平。二、强化学习宣传。要广泛深入地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敬老、养老、助老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尊敬老年人的良好氛围。三、发展机构养老。要在推进居家养老的同时,积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税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四、完善保障体系。要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提高对城镇“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特别是享受低保的高龄、残疾和特困独居的老年人的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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