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会受市政府委托按厦府(1989)综318文《关于全市公园风景点、博物馆对退休职工实行优待开放的通知》规定,制发《厦门市退休职工公园、风景点门票优惠证》。
二、办证对象:本市正式退休(退职)职工。 三、优惠范围:本市各级政府管理的公园、风景点凭《优惠证》门票全免,其他景点按该单位管理规定执行。 四、办证时间:每周二、四 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冬令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五、办证资料:退休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六、办证承诺:热情、便捷、优质、高效。 1、即办即取,可以代办。 2、为避免拥挤,个人办理和集体办理时间分开即。 个人办理:周二、四在一层窗口办理(5本以下含5本) 集体办理:周一、三在二层办公室办理(6本以上)(一般情况立即办理,特殊情况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首次办证免费,补办或破损换证需收取工本费2元。 主管单位:厦门市离退休职工联合会 地址:市体育东路文化艺术中心总工会大楼 一楼 电话:2104398 2079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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