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上办事|老人|交通休闲
 
“活动IC”卡办理对象和办理程序
来源:厦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 2015-11-05 字号:

类别

使用对象

须出示证件(原件)

须提交附件

厦门常住户口办卡

红卡

70周岁以上人员

身份证

身份证或离休证

离休干部

离休证

复印件一份

(或厦门老干部优待证)

 

蓝卡

退休人员

退休证及身份证

身份证及退休证

女性年满50周岁

复印件各一份

男性年满55周岁

 

女性年满55周岁

身份证

身份证

男性年满60周岁

复印件一份

外地老人办卡

   长期在厦居住的60周岁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含港、澳、台居民)可办理蓝卡,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其子女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办卡要求

身体健康,行动方便的老年人。

办卡程序

本人持上述相关材料于周一、三、五到“中心”B楼2楼办卡售票处办理,咨询电话:2036910

说明:对活动IC卡办理统一收取“工本费”,首次办卡收取10/张;补办、换卡等收取20/张。


分享到: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