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条件:
凡我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自愿、免费申请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
二、办证程序:
1、需办证老年人统一到所属系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申请并填表办理。具体如下:海沧区需办证的老年人把资料交给老年人所在的社区、村委会申请,由社区、村委会统一审核汇总送到街道或区老龄办,由街道或区老龄办送市老龄办办理。2、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年人
2、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另:身份证地址与户口地址不符的,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和户主页)一份。
3、系统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填写《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可到各区老龄办领取或在厦门老龄网下载)加盖公章并把资料拷盘送达市老龄办。在接件一个月内须将表格和有关复印件直接送市老龄办办理。
4、市老龄办审核、制卡后加盖钢印,交各社区或系统单位发放给老年人。
三、办证时间
1、收件和取件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不对外收件和取件。
2、送件单位在收件受理后的第四个工作日(遇法定假日及双休日往后顺延)持签注过的花名册自行到办卡点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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