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工作投入。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村居食品药品专职协管员队伍,完善辖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二是强化源头监管。加强食用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净化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产地环境,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健全并落实农产品(水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三是深化集中治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集中执法行动,以问题导向加强联合执法、日常监督和抽检工作。四是推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加强法规培训,引导企业自律,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1-4月,查处5起生产领域案件、12起流通领域案件、7起餐饮类案件,罚没8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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