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企业自查制度。要求各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二是建立查处制度。畅通农民工投诉和举报渠道,保证专人接待,做到有报必接、有欠必查、有案必究;对举报投诉件做到“快立、快办、快结”。三是建立不良记录登记制度。实行企业欠薪不良记录登记和通报制度,规范海沧人力资源市场。四是建立欠薪保障制度。在建筑领域和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探索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的长效机制。五是建立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和提升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妥善解决。六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收藏】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