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早布局强预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共建服务机制,采取“对口联系、政企共建”的形式,每名监察员负责对口联系20家工业企业和5个建筑施工项目,为各类企业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劳动用工法律规范、政策指导;同时,扩大预警信息员机制的覆盖面,及时掌握企业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预防和纠正企业劳动违法行为,把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二是加大监察移关口。主动深入企业督促、指导完善用工管理,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年度审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活动,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突出协作集合力。落实《海沧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从刑事、行政、民事等方面,加强与建设、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执法协作,严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推进与法院裁审衔接,不定期对我区企业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切实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四是注重调解化矛盾。坚持调解为主、查处为辅的原则和应调尽调、能调不裁的思路,将劳动争议的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对申请劳动仲裁的集体案件启动快立快审程序,为员工提供援助律师,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
截止2016年11月底,我局共处理各类信访450件,妥善处理集体上访、群体性突发事件109起,检查企业劳动用工情况105户次,涉及农民工881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645.98万元;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62件,涉及劳动者887人,其中10以上集体案件25件,调撤案件245件,调撤率54.57%,结案金额2012.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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