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海沧区司法局认真落实通知要求,采取四种措施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继续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148”法律援助窗口建设,设立“外来人口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在法律援助准入门槛、受理审批流程上给予方便和照顾;每周二、四安排执业律师坐台值班,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为农民工提供更为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和帮助。二是进一步创新便民服务模式。通过“法制夜市”、“四下乡”等平台,继续开展便民惠民宣传活动,今年来共4次到新垵村、霞阳村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做好有关恶意欠薪、劳动纠纷等与维护农民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援助案件办理水平。分类梳理、整合利用律师资源,指派具有农民工常涉纠纷办案经验的律师办理农民工案件,切实提高农民工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2013年,追加6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使全年的法律援助经费增加到21万元,为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