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要实现增收12%、力争突破1.5万元的目标。对此,今年我区新出台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措施,并取得实质性进展:第一季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923元,比增17%,增幅全市第一,其中:工资性收入1880.6元、比增14.3%,家庭经营现金收入886.5元、比增28.5%,财产性收入675.8元、比增6.4%,转移性收入480.2元、比增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