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农机购置补贴须经过以下程序:
补贴申请→审核与验机→张榜公示→资金结算与拨付
具体是:
(1)补贴申请。购机者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人身份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户口本、村委会证明、购机发票、银行一卡通(折)、经销企业提供的“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到区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审核与验机。区级农机管理部门对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人员凭供货表核实机具。安装类机具,包括粮食烘干机、果蔬烘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等实行先建后补。
(3)张榜公示。区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及时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专栏,或在购机者所在镇(街)张榜公示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4)资金结算与拨付。区级农机、财政部门在完成相关申报资料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至购机者个人账户,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或其他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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