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事项服务星级:
 已入驻行政服务中心  可进行网上申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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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办件类型:
事项性质: 便民服务 服务类型: 社会保障
服务对象: 本地居民;老人 受理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 承办部门(处、科)室: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
是否收费: 收费名称:
法律依据:
申请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
2、年满六十周岁;
3、未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在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
1、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本人社会保障卡(核验原件后返还);
5、本市金融机构核发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录入账号信息后返还原件)。

6、户籍迁入本市的参保人员,应提供其原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待遇享受情况证明。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审批→发放待遇
联系方式: 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3_311328.htm
监督和投诉电话: 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3_311325.htm
法定时限: 2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街道服务站即来即办,由街道服务站送至区社保中心审核,待遇由市社保中心于次月10日-15日发放。
受理时间: 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2_311185.htm
受理地址: 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2_3111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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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事项性质: 便民服务
服务对象: 本地居民;老人
是否收费:
服务类型: 社会保障
受理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承办部门(处、科)室: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
法律依据:
申请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
2、年满六十周岁;
3、未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在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
1、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本人社会保障卡(核验原件后返还);
5、本市金融机构核发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录入账号信息后返还原件)。

6、户籍迁入本市的参保人员,应提供其原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待遇享受情况证明。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审批→发放待遇
联系方式: 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3_311328.htm
监督和投诉电话: 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3_311325.htm
法定时限: 2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街道服务站即来即办,由街道服务站送至区社保中心审核,待遇由市社保中心于次月10日-15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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