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农村(含“村改居”)门牌号证明  
事项服务星级:
 已入驻行政服务中心  可进行网上申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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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办件类型:
事项性质: 便民服务 服务类型: 住房土地
服务对象: 本地居民;农民群众 受理单位: 民政局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 承办部门(处、科)室: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
是否收费: 收费名称:
法律依据:
1、《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
2、《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第5条;
3、《厦门市楼牌门牌编号实施办法》第6条。
申请条件:

有产权证的建筑物

申请材料:
1、房产权证原件一份,核对后当场退还;
2、房产所有权人的户口本原件一份,核对后当场退还。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件
联系方式: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联系电话: 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3_311328.htm
监督和投诉电话: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监督电话: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3_311325.htm
法定时限: 即来即办
承诺时限: 即来即办
受理时间: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办理时间: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2_311185.htm
受理地址: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办理地点: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2_3111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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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入驻行政服务中心  可网上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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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事项性质: 便民服务
服务对象: 本地居民;农民群众
是否收费:
服务类型: 住房土地
受理单位: 民政局
承办部门(处、科)室: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
法律依据:
1、《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7条;
2、《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第5条;
3、《厦门市楼牌门牌编号实施办法》第6条。
申请条件:

有产权证的建筑物

申请材料:
1、房产权证原件一份,核对后当场退还;
2、房产所有权人的户口本原件一份,核对后当场退还。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件
联系方式: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联系电话: 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3_311328.htm
监督和投诉电话: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监督电话: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3_311325.htm
法定时限: 即来即办
承诺时限: 即来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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