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双亡对象扶助  
事项服务星级:
 已入驻行政服务中心  可进行网上申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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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办件类型: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服务类型: 救助福利
服务对象: 本地居民;儿童 受理单位: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 承办部门(处、科)室: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
是否收费: 收费名称:
法律依据:
申请条件:

户籍在我区、未满18周岁且父母双方均已死亡的独生子女。

申请材料:

1、独生子女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一式一份);

2、父母非我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地计生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死亡证明材料原件;

3、海沧区独生子女父母双亡对象扶助申报表(一式两份);

4、街道指定银行的本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一式一份);

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一份)和书面委托书原件。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查→发放扶助金
联系方式: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联系电话: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3_311328.htm
监督和投诉电话: 海沧街道:6584373;新阳街道:6889323嵩屿街道:6887026;东孚街道:6318381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审核即来即办,每年一次性发放
受理时间: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办理时间: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2_311185.htm
受理地址: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办理地点: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2_3111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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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双亡对象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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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 本地居民;儿童
是否收费:
服务类型: 救助福利
受理单位: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承办部门(处、科)室: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
法律依据:
申请条件:

户籍在我区、未满18周岁且父母双方均已死亡的独生子女。

申请材料:

1、独生子女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一式一份);

2、父母非我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地计生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死亡证明材料原件;

3、海沧区独生子女父母双亡对象扶助申报表(一式两份);

4、街道指定银行的本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一式一份);

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一份)和书面委托书原件。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查→发放扶助金
联系方式: 各街道各村(居)服务站联系电话:http://www.hbjiashan.com/fu/zwfw/bmfw/gzj/lxfs/201603/t20160303_311328.htm
监督和投诉电话: 海沧街道:6584373;新阳街道:6889323嵩屿街道:6887026;东孚街道:631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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