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办理退休  
事项服务星级:
 已入驻行政服务中心  可进行网上申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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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04-42660670-4-S-01-00-00 办件类型: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服务类型: 社会保障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受理单位: 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 承办部门(处、科)室:
是否收费: 收费名称:
申办对象: 海沧区属企业职工及海沧户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法律依据:
申请条件:

(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本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外地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注:根据厦人社〔2016〕143号文,特殊工种、女干部按照女工人身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几类人员的提前退休手续由市社保中心进行受理,各区社保中心不再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个人档案;
(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
(三)《厦门市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三份(有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免冠1寸近期彩照一张;
(六)本人提供本地开户且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借记卡;
(七)高级职称者需提供证书、聘书(退休之日前至少聘满一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八)归侨者需提供归侨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转业军人需提供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此外,申请提前退休者需提供个人档案进行资格确认,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填写《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享受生活困难补贴资格确认表》(用人单位需盖公章),经市社保中心养老科室审核盖章,并由相关部门确认后再递交退休申请材料(副团级以上报市委组织部干部处一处确认;营级以下报市公务员局军转办确认);
(十)办理病退或退职人员需提供《厦门市职工因病、非因公负伤劳动能力鉴定书》;
(十一)当月有缴费的需出具地税部门停保单,个体参保的需同时出具当月缴费发票。
注:上述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材料,在核验原件无误后收取复印件,原件当场退还。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审批→待遇发放

联系方式: 6513776
监督和投诉电话: 6806879
法定时限: 2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需待市社保中心发放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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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地址: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保窗口
交通指引: 海沧区政府站、海沧国税站
办理方式: 直接到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保窗口提交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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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
是否收费:
服务类型: 社会保障
受理单位: 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
申请条件:

(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本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外地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注:根据厦人社〔2016〕143号文,特殊工种、女干部按照女工人身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几类人员的提前退休手续由市社保中心进行受理,各区社保中心不再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个人档案;
(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
(三)《厦门市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三份(有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免冠1寸近期彩照一张;
(六)本人提供本地开户且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借记卡;
(七)高级职称者需提供证书、聘书(退休之日前至少聘满一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八)归侨者需提供归侨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转业军人需提供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此外,申请提前退休者需提供个人档案进行资格确认,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填写《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享受生活困难补贴资格确认表》(用人单位需盖公章),经市社保中心养老科室审核盖章,并由相关部门确认后再递交退休申请材料(副团级以上报市委组织部干部处一处确认;营级以下报市公务员局军转办确认);
(十)办理病退或退职人员需提供《厦门市职工因病、非因公负伤劳动能力鉴定书》;
(十一)当月有缴费的需出具地税部门停保单,个体参保的需同时出具当月缴费发票。
注:上述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材料,在核验原件无误后收取复印件,原件当场退还。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审批→待遇发放

联系方式: 6513776
监督和投诉电话: 6806879
法定时限: 2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需待市社保中心发放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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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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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 海沧区政府站、海沧国税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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