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04-42660670-4-S-03-00-00 | 办件类型: | 无 |
事项性质: | 公共服务 | 服务类型: | 社会保障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受理单位: | 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 | 是 | 承办部门(处、科)室: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名称: | 无 |
申办对象: | 退休关系在海沧人员的继承人 |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2.《贯彻<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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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 领取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死亡; 2. 供养的直系亲属在领取遗属抚恤费期间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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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一)加盖单位公章或街道劳动保障站公章的《离退休人员减退表》或《遗属人员减退表》一式三联; (二)离退休(遗属)人员的“户口注销证明”; (三)直系亲属领款人的有效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与减退人关系证明); (四)领款人在厦门本地开户且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刷卡后归还原件,收复印件); (五)领款人本人签字的《继承声明》; (六)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领款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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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 收件受理→审核→审批→财务复核→市社保中心发放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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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6513776 | ||
监督和投诉电话: | 6806879 | ||
法定时限: | 22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即来即办 |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
受理地址: |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保窗口 | ||
交通指引: | 海沧区政府站、海沧国税站 | ||
办理方式: | 直接到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保窗口提交办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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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04-42660670-4-S-03-00-00 |
事项性质: | 公共服务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服务类型: | 社会保障 |
受理单位: | 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2.《贯彻<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
申请条件: | 1. 领取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死亡; 2. 供养的直系亲属在领取遗属抚恤费期间死亡。 |
申请材料: | (一)加盖单位公章或街道劳动保障站公章的《离退休人员减退表》或《遗属人员减退表》一式三联; (二)离退休(遗属)人员的“户口注销证明”; (三)直系亲属领款人的有效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与减退人关系证明); (四)领款人在厦门本地开户且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刷卡后归还原件,收复印件); (五)领款人本人签字的《继承声明》; (六)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领款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 收件受理→审核→审批→财务复核→市社保中心发放待遇 |
联系方式: | 6513776 |
监督和投诉电话: | 6806879 |
法定时限: | 22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即来即办 |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
受理地址: |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保窗口 | ||
交通指引: | 海沧区政府站、海沧国税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