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证    
事项服务星级:
 已入驻行政服务中心  可进行网上申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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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04-426613357-E02-00-00 办件类型:
事项性质: 便民服务 服务类型: 司法公证
服务对象: 儿童;自然人 受理单位: 厦门市海沧区公证处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 承办部门(处、科)室: 厦门市海沧区公证处
是否收费: 收费名称: 经营服务性收费
申办对象: 出生地为我国境内的自然人。
收费主体:
厦门市海沧区公证处
收费标准:

1、证明出生的每件收费80元;
2、公证书、其它资料需要翻译的,每千字60元,不足一千字的,按一千字计算;
3、副本费每本10元。

收费依据:
闽(1998)费字362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七条、第十一条
申请条件:

本项目无前置条件

申请材料:

(一)公证申请表1份(可到窗口领取并现场填写);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其A4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其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其A4复印件各1份;如非婚内所生,应提供亲子鉴定;
(三)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查 (→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 审批 → 出证
备注:括号内为特殊环节

联系方式: 6882300 、6803179 (前台)
监督和投诉电话: 6806879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不包含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0-30工作日)
网上申报: http://xmhc.fjbs.gov.cn/newApplyOnline.action?fn=applyOnlinePage&serviceid=749B12774C73F1CD5D5CEE2E790214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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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地址: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公证处窗口
交通指引: 海沧区政府站
办理方式: 直接到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公证审批窗口提交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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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04-426613357-E02-00-00
事项性质: 便民服务
服务对象: 儿童;自然人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
是否收费:
服务类型: 司法公证
受理单位: 厦门市海沧区公证处
承办部门(处、科)室: 厦门市海沧区公证处
收费主体:
厦门市海沧区公证处
收费标准:

1、证明出生的每件收费80元;
2、公证书、其它资料需要翻译的,每千字60元,不足一千字的,按一千字计算;
3、副本费每本10元。

收费依据:
闽(1998)费字362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七条、第十一条
申请条件:

本项目无前置条件

申请材料:

(一)公证申请表1份(可到窗口领取并现场填写);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其A4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其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其A4复印件各1份;如非婚内所生,应提供亲子鉴定;
(三)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查 (→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 审批 → 出证
备注:括号内为特殊环节

联系方式: 6882300 、6803179 (前台)
监督和投诉电话: 6806879
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不包含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0-30工作日)
网上申报: 点击进行在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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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地址: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公证处窗口
交通指引: 海沧区政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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