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解读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含五保供养对象
对象 范围 材料 程序
重点优抚对象
含革命“五老”人员
“三无”人员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重度残疾人
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 《残疾人证》
40%精简职工
享受40%救济的60年代 精简老职工
见义勇为人员
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
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
持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的其他等级的残疾人
低收入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
低收入未享受低保待遇